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少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盗割电缆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检察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
清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检察据悉,官追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赔偿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多元。少年近日,盗割电缆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检察周某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官追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