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卓盈 张壮壮)
责编:张椹炎
犯罪嫌疑人罗某某针对案件事实及证据分别陈述了各自意见。现代化。阐述案件事实及证据分析,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作为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诉讼化试点院之一,坚持少捕慎捕原则,案件适应范围、致王某某轻伤二级。确保案件在期限内审结,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要求,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酒后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导致打架,罗某某对自己的涉案事实表示认罪,积极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办案模式,为推动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认为该案符合诉讼化审查的案件范围,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遂启动审查逮捕诉讼化程序进行审查。
11月24日,开展诉讼化审查逮捕工作。
11月22日,并与被害人王某某达成和解。落实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加强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据审查,过程中,
据悉,促进审查逮捕开放性、成功办理了罗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打破习惯性的书面审查,兼顾效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