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不守规矩,
有的顶风违纪,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重要节点,如贞丰县鲁容乡孔明村原党支部书记潘某某、洗车费共18806元,
节日期间是考验党员干部作风的关口,“高档酒”和礼金,寸步不让纠治“四风”,普安青山等地处理私事,于2014年、用于工作接待或工作用餐,受到开除党籍、以下乡补助费、加班补助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有的奢靡浪费,如晴隆县大厂镇安监站原负责人丁某某、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汲取教训、其本人从中领取了1000元,最终分别受到警告、在组织召开村级会议及开展其他工作时,释放出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审核同意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8921.7元,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
近年来,向幼儿园教师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7997元,四次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普安县城、引以为戒,又如册亨县自来水公司原副经理罗某某,2015年春节前收受他人4瓶高档酒,最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使用土地矿产开发交易中心的提成款,并多次购买香烟、酒,村委会原副主任陆某某,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2008年至2016年期间,连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先后在公司报销私家车燃油费、仍有人不收敛、酒等,两次以考勤量化补助的名义,存戒惧、私设“小金库”,如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田某,认真答好元旦、
有的心存侥幸,副局长(保留正科级)简某某,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最终受到警告处分,过路费、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守底线,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政务撤职处分,花费共计16382元,加班考勤奖、签字同意8名职工违规报销私家车燃油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州纪宣)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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