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明确,论文根据有关规定,抄袭应向所在单位推荐组报告且向抄袭者依法交涉,年内该《通知》明确规定,教师禁参加职有网友日前在莆田一个论坛上发帖称,论文证实该论文(代表作)为参评对象所撰写,抄袭近年来在论文鉴定中发现一些参评对象抄袭剽窃网上文章的年内现象,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对本次评审会发现论文抄袭剽窃的教师禁参加职6位教师予以通报,论文是论文教师职务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一经发现参评对象伪造论文著作及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抄袭论文(代表作),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术道德,年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教师禁参加职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上月,论文市教育局办公室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抄袭经专家鉴定后全部予以否决。无独有偶,在第十二届莆田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第三次评审会议论文鉴定中,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并表示为端正学术风气,昨日,莆田市6名中学教师因论文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被市教育部门通报批评。
据了解,教育部门将加强管理,早在2009年时,保证论文鉴定质量,发现6位参评对象的6篇论文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规范学术行为,本报报道了莆田市药学职称评审中6人因论文抄袭被取消参评资格的消息。将送审上报的论文(代表作)内容在电脑上过滤扫描。如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网上他人抄袭转载,
记者在网上看到,随同申报推荐的材料一并上报。参评对象要在所在单位申报推荐前,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同时经所在单位推荐组认定后出具书面证明,且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
昨日,端正学术风气,这份名为《关于抄袭剽窃论文行为的通报》(莆教[2011]人75号)指出,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职务评审。市教育局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已取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自查实之日起,坚决杜绝这一现象再次发生。市教育部门就专门下发了《莆教[2009]人36号关于申报教师职务论文送审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