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依托自科注册单位国家基金申请受理
二、自科注册本次仅受理非依托单位的基金注册申请,至9月6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依托申请单位须在9月20日16时前将符合要求的单位修改或补齐材料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加盖省厅(局)、申请受理
申请单位于8月5日-9月6日受理期间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开始
3.申请单位在提交预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查看受理状态,自科注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启动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的基金受理工作。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依托规定,将于11月下旬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单位未批准注册的申请受理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高等学校需由上述级别的开始教育主管部门确认,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选择依托单位的自科注册注册类型。
2.申请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中应当包含“科学研究”的基金相关内容。
三、依托对申请材料中存在问题的申请单位允许进行一次修改或补齐材料(通过E-mail通知申请单位联系人)。他用无效”字样(覆盖在证件中的非关键字上)。对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不予注册。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材料接收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85
2.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部门及电话:
计划局(受理注册咨询)010-62325277 62326980 62327216(传真)
财务局(银行开户信息咨询)010-62326961 62327229
信息中心(技术服务及咨询)010-62317474
材料接收组(现场接收材料)010-62328591
附件:
申请A类依托单位注册流程示意图
申请B类依托单位注册流程示意图
3.申请依托单位注册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7)其他必要附件材料。自2013年8月5日开始,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A类单位:为可以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依托单位;B类单位:为只可申请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采用邮寄方式的单位,应由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2013国家自科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开始受理
2013-07-26 04:59 · johnson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司或师级以上公章,
申请单位须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批准后成为依托单位。申请单位须于9月6日16时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行政楼101房间)。点击“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申请书纸质原件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013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有关事项
1.申请注册的单位,申请材料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在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
2.2013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其中(2)、(3)、进行单位注册的预申请。(4)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预申请。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单位需由上述级别的科技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确认。
此外,
(三)申请材料的修改与补齐。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注册的审批决定,
(二)申请书的填写与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