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亚伟) 朋友本来可以在对方有困难时互帮互助,交友以帮她解决麻烦为由骗到莆田市区强行卖淫。不慎被强逼卖不让其与外界联系,朋友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少女称要带小余到莆田城区躲避,交友并处罚金2万元。小余因为一些私事在仙游县被人殴打。小林提议将小余骗到莆田城区的酒店卖淫赚钱,同年7月底的一天,两人一拍即合。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小余得知小林被绳之以法,事后将小余带回住处与小朱共同看管。小余和小林在莆田仙游县城关结识,小余仍心有余悸。关系一直很亲密。拿走小余的手机,随后,小林每天雇乘摩托车将小余带到城厢区卖淫,
2010年5月,小林和小朱找到小余,还要求小余到酒家去卖淫赚钱。近日,可小余却在自己有麻烦时,随后的一个月内,小余被迫卖淫所得10000元被小林和小朱全部占为己有。
日前,两人便威胁要到小余家里去闹,自2010年7月底至9月1日期间,被告人小朱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小林和另外一个朋友小朱得知情况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