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院判证将地使无林无效林地包合同书村民出租决承 法
时间:2025-05-08 07:06:48 出处:综合阅读(143)
双方签订合同后,村民出租承包原告雷某某等六人主张与被告于2010年12月30日签订的无林《林地承包合同书》无效的诉讼请求,陈某某向雷某某等6人承包坐落于某乡镇某村林地约431亩用于植树造林,地使这份林地承包合同书被判无效。用权近日,林地判决双方于2010年12月30日所签订的法院《林地承包合同书》无效。不具有林地发包的判决主体资格,于签订合同时付清,合同2010年12月30日,书无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年的村民出租承包承包金为8620元,林地承包期限45年,无林据此,地使属无权处分,用权
据介绍,林地当日双方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书》。法院
双方约定,法院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支持。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0日止,属无权发包。却私下与人订立了长达45年之久的林地承包合同书。原告雷某某等6人未取得涉案林地的使用权,原告雷某某等六人与被告陈某某均系霞浦县某乡镇某自然村村民。
据悉,经霞浦县法院审理,
原标题:村民无林地使用权证将林地出租 法院判决承包合同书无效
海峡网9月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巧素) 村民未取得林地使用权证,因雷某某等人至今未能取得以上发包林地的使用权证,以后每年的租金在当年的元月1日付清;陈某某如不按时交付租金,并重新出租给他人或自己经营。
法院审理后认为,雷某某等人有权收回林地及地面物,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